根據(jù)《教育部關于印發(fā)<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(guī)定>的通知》(教學函〔2020〕8號)、《關于做好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》(教學司〔2021〕2號)和中山大學《關于做好2021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》等相關文件精神和要求,結合疫情防控要求及我院各學科專業(yè)(方向)考生實際情況,制定本方案。 ??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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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復試分數(shù)線和復試名單
1.我院各專業(yè)(方向)復試分數(shù)線如下:
序號 | 專業(yè)代碼 | 專業(yè)名稱 | 方向代碼 | 方向名稱 | 復試分數(shù)線 | |||
總分 | 政治? | 外語 | 業(yè)務課一 | |||||
1 | 100100 ? | 基礎 醫(yī)學 | 04 ? | 病理學與病理生理學 | 310 | 50 | 50 | 170 |
2 | 100100 ? | 基礎 醫(yī)學 | J2 ? ? | 基礎醫(yī)學(分子醫(yī)學) | 310 | 50 | 50 | 170 |
3 | 100200 ? | 臨床醫(yī)學 | 01 | ?內(nèi)科學 ? | 310 | 50 | 50 | 170 |
4 | 100200 ? | 臨床醫(yī)學 | 02 | ?兒科學 ? | 310 | 50 | 50 | 170 |
5 | 100200 ? | 臨床醫(yī)學 | 04 | ?神經(jīng)病學 ? | 310 | 50 | 50 | 170 |
6 | 100200 ? | 臨床醫(yī)學 | 06 | ?皮膚病與性病學 | 310 | 50 | 50 | 170 |
7 | 100200 ? | 臨床醫(yī)學 | 07 | ?影像醫(yī)學與核醫(yī)學 | 310 | 50 | 50 | 170 |
8 | 100200 ? | 臨床醫(yī)學 | 10 | ?外科學 ? | 310 | 50 | 50 | 170 |
9 | 100200 ? | 臨床醫(yī)學 | 11 | ?婦產(chǎn)科學 ? | 310 | 50 | 50 | 170 |
10 | 100200 ? | 臨床醫(yī)學 | 14 | ?腫瘤學 ? | 310 | 50 | 50 | 170 |
11 | 100200 ? | 臨床醫(yī)學 | 15 | 康復醫(yī)學與理療學 ? | 310 | 50 | 50 | 170 |
12 | 100200 ? | 臨床醫(yī)學 | 17 | ?麻醉學 ? | 310 | 50 | 50 | 170 |
13 | 100200 ? | 臨床醫(yī)學 | 18 | ?急診醫(yī)學 ? | 310 | 50 | 50 | 170 |
2.初試成績符合我院復試分數(shù)線要求者,按學科專業(yè)(方向)總分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本學科專業(yè)(方向)參加復試的考生名單。考生可以通過學院官網(wǎng)查詢復試名單(請查看附件1)。
3.各專業(yè)(方向)擬招生人數(shù)如下,最終以實際錄取人數(shù)為準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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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科專業(yè)(方向)代碼 | 學科專業(yè)(方向)名稱 | 總計劃 | 已招推免生 | 公開招考計劃 |
1001J2 | 分子醫(yī)學 | 5 | 0 | 5 |
100104 | 病理學與病理生理學 | 1 | 0 | 1 |
100201 | 內(nèi)科學 | 5 | 0 | 5 |
100202 | 兒科學 | 2 | 0 | 2 |
100204 | 神經(jīng)病學 | 3 | 0 | 3 |
100206 | 皮膚病與性病學 | 1 | 0 | 1 |
100210 | 外科學 | 6 | 0 | 6 |
100211 | 婦產(chǎn)科學 | 1 | 0 | 1 |
100214 | 腫瘤學 | 1 | 0 | 1 |
100217 | 麻醉學 | 1 | 0 | 1 |
100215 | 康復醫(yī)學與理療學 | 1 | 0 | 1 |
100207 | 影像醫(yī)學與核醫(yī)學 | 2 | 0 | 2 |
100218 | 急診醫(yī)學 | 1 | 0 | 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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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資格審查
請復試考生于3月24日上午10點前提供以下材料進行資格審查,材料以原件掃描件或照片電子版的形式(請整合為1個完整的PDF文件),通過郵件提交,發(fā)送郵件至[email protected]郵箱,郵件標題與文件命名格式均為:“考生編號-姓名-資格審查材料”,入學復查時核對原件。
(一)資格審查材料
1.身份證原件正反面。如果身份證丟失,可以用臨時身份證(在有效期內(nèi))或戶籍所在地派出所開具的戶籍證明(貼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、蓋騎縫章)。曾經(jīng)更改過姓名或身份證號的考生,需提供戶口本或公安局開具的證明。
2.初試準考證。
3.學籍學歷證明(往屆考生須提交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》,應屆生須提交《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》辦理方式詳見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(wǎng)http://www.chsi.com.cn/xlcx/bgys.jsp)。
4.本科階段學習成績單原件或復印件(原件應加蓋學校教務管理部門公章,復印件須有“原件復印”并加蓋原件存檔單位公章)。
5.應屆生提供學生證。
6.往屆畢業(yè)生提供畢業(yè)證書、學位證書(畢業(yè)證書丟失的提供“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(wǎng)”的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》或《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》)。
7.凡于境外獲得的文憑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報告。
8.在讀研究生需提供培養(yǎng)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和提交入學前完成原學校退學手續(xù)的承諾書。
9.網(wǎng)上報名出現(xiàn)學籍學歷錯誤信息的考生還須提供資料:往屆生的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》、應屆生的《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》,或有效的學籍、學歷驗證書面報告。
10.“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”的考生還應提交本人《入伍批準書》和《退出現(xiàn)役證》。
(二)復試補充材料
本次復試,我院加強對考生既往學業(yè)、一貫表現(xiàn)、科研能力、綜合素質(zhì)和思想品德等情況的全面考察,請考生提供大學學習成績單、科研成果、競賽獲獎、社會服務等相關補充材料,作為復試綜合評價的評分依據(jù)。該類材料請一并以原件掃描件或照片電子版的形式(請與資格審核材料整合為1個完整的PDF文件),同時通過郵件提交,發(fā)送郵件至[email protected]郵箱,郵件標題與文件命名格式均為:“考生編號-姓名-資格審查材料”。
以上材料,復試前提交原件掃描件,入學復查時核對原件。不符合報考條件者將被取消復試資格。資格審查材料恕不退回。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將取消復試資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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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復試方式、內(nèi)容及評分
(一)復試方式
1.復試方式:網(wǎng)絡遠程復試。
2.復試總分:復試總分占入學總成績的50%。
3.考核時間:每位考生的復試總時間不少于20分鐘。
4.考核辦法:以面試為主。復試小組對參加復試的考生進行逐個考核,考生當場回答問題,必要時,復試小組成員會就相關問題進一步提問。
(二)復試內(nèi)容
復試考核內(nèi)容原則上應由綜合評價、外語應用能力測試、專業(yè)能力及綜合素質(zhì)考核三部分構成。
考試內(nèi)容:結合考生大學學習成績單、科研成果、競賽獲獎、社會服務等相關資料,對考生既往學業(yè)、一貫表現(xiàn)、科研能力、綜合素質(zhì)和思想政治素質(zhì)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。
2.外語應用能力測試(占復試成績的20%)
考試內(nèi)容:重點考查考生外語應用的基本能力,是否具備本專業(yè)研究生入學的基本要求。
3.專業(yè)能力及綜合素質(zhì)考核(占復試成績的60%)
考核內(nèi)容:重點考查考生對專業(yè)理論及相關知識的掌握是否扎實、深厚和寬廣,是否具備本專業(yè)碩士研究生入學的基本要求;考查考生的知識結構、實踐(實驗)能力、綜合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、創(chuàng)新能力、寫作水平等。
(三)考核評分
每位考生復試結束后,由復試小組成員現(xiàn)場獨立為考生評分。復試小組成員各自評分的算術平均值為該考生的最終復試成績。成績保留小數(shù)點后兩位,四舍五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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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復試成績
1.復試成績和初試成績相加,即為入學考試總成績,復試成績和初試成績各占總成績的50%。
2.各專業(yè)(方向)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擬錄取名單。總成績同分情況下按照初試成績排序。
學術學位及專業(yè)學位考生的成績分別排序,分別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擬錄取名單。
3.如有以下情況之一的考生,不予錄取:
(1)思想政治素質(zhì)和道德品質(zhì)考核不合格。
(2)未參加復試或復試不合格(復試成績低于復試滿分值的60%為不合格)。
入學后3個月內(nèi),按照《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(guī)定》有關要求,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。復查不合格的,取消入學資格或學籍;情節(jié)嚴重的,移交有關部門調(diào)查處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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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信息公布
將在本單位網(wǎng)站公布復試錄取方案、分學科專業(yè)(方向)的擬招生人數(shù)、復試考生名單、復試安排、調(diào)劑信息、復試結果等信息。對參加專項計劃、享受初試加分或照顧政策考生的相關情況,在公布考生名單時將進行說明。
復試結果報學校審核后公布。
擬錄取名單經(jīng)審核后將在中山大學研究生招生網(wǎng)上統(tǒng)一進行公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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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、其他事項
1.研究生院將根據(jù)上級統(tǒng)一工作安排開通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通知書郵寄地址校對系統(tǒng),擬錄取的考生可通過該系統(tǒng)進行郵寄地址校對及修改,屆時請關注中山大學研究生招生網(wǎng)。
2.本辦法未盡事項,以中山大學研究生院相關文件為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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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、咨詢、申訴及監(jiān)督
(一)咨詢
中山大學附屬第七醫(yī)院研究生科
電話:0755-23242106
(二)申訴
中山大學附屬第七醫(yī)院
電話:0755-81206123
(三)監(jiān)督
中山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
電話:020-84111686,020-8411369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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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山大學附屬第七醫(yī)院
2021年3月2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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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:
2.中山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網(wǎng)絡遠程復試流程及復試系統(tǒng)使用指南(考生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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